众所周知,近些年国家为了提高职工的生育意愿,和促进新生人口增长率是下了很大功夫为生育群体配置了相应生育福利政策的。比如,产假和陪产假、生育津贴、医疗费用补助等等……并且最近两年又规定了一个育儿假的概念。对于有生育需求的家庭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不过大家对于这个育儿假不是那么熟悉和了解。那么,浙江试用期有育儿假吗,浙江育儿假和产假新规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详细进行介绍。
一.浙江试用期有育儿假吗?
2021年关于《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进行修改后,增设了育儿假这一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是可以各自享受10天育儿假的,而且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不过休育儿假的前提条件是需要职工在单位工作满1年的,所以浙江在试用期的员工只要是工作满了1年的是可以享受到育儿假的。
二.浙江育儿假和产假新规是什么?
2022年浙江育儿假和产假等方面新规定如下:
一对夫妻是可以生3个孩子的,指的是可以生三胎,而不是出生人数计算的。
如果是再婚的夫妻生育子女的话,再婚夫妻是共同生育三胎的,而且再婚夫妻夫妇俩前段婚姻生育的子女不计算在内。
浙江省最新规定合法生育小孩的女性,一胎可以休产假158天,二胎和三胎是可以分别都休产假188天的。比之前的旧规分别增加了30天和50天。而且生育妇女的产假是从生产那天开始按照自然日来计算的,所以是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和职业假期等。在休产假期间妇女职工的晋升、调薪和工龄都不冲突不影响。
另外,难产的情况下妇女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妇女,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在原有产假基础上就增加15天的产假。
家里有3岁以下孩子的,夫妻双方每年都可以各自享受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是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期的。育儿假的天数不会因为孩子人数的增加而叠加。而且育儿假要在当年休假完毕,是不能累积到下一年休假的。不过在当年是可以分次休假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休假完毕。育儿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应该有的福利待遇,通过用人单位审批后都会由单位正常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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