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
独生子女证怎么补办
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补证申请书;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证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和丢证原因;
(四)已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生双胞胎属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吗?
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独身子女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对于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有人会有疑问,那就是,离婚后独生子女费要如何领取?特别是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离婚率也在不断上升,这种问题就受到更多的人关注。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按照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
如果离婚时间不足两年,您可以到办理离婚证的区民政部门盖章;如果超过两年,请到区档案局查询并盖章。另外,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后,由男方单位(或男方户口所在社区)的计生专干签字并盖章,同时需提供夫妻两英寸合影照片一张。
按照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
如果离婚时间不足两年,您可以到办理离婚证的区民政部门盖章;如果超过两年,请到区档案局查询并盖章。另外,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有人认为,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为伴,幼时缺少与小伙伴一起游戏的集体活动,既不易养成与人协同合作精神,又缺少竞争性,所以社会适应能力差,容易形成孤僻、缺少热情的个性倾向。其实,只要家长能发挥孩子的优势,独生子女的体格和心理都会得到很好的发挥。
独生子女证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在生完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第二胎,国家会发放一个《独生子女证书》。《独生子女证》办理方法比较简单,拥有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国家优惠政策。
什么是独生子女证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证制度规定,国家将对自愿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认可和肯定,即颁发书面荣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独生子女证》),符合条件的夫妻可根据不同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相关规定,领取一定奖励、享受一定优惠措施。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好处
1.自领取《独生子女证》起,直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可以领取由夫妻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5—20元不等。
2.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可以在利益分配时增加1人份的收益,比如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土地补偿费等。
3.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在划分宅基地、帮助解决生产就业问题时,给予照顾。
4.在实际条件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子女在上学、就医方面给予补助。比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减免学杂费。
5.有《独生子女证》家庭的父母在退休后,自规定领取退休金之月起,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增发退休金,由原单位发放。
6.根据各地政府、单位及居(村)委会的实际规定享受其它奖励优待。
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2.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并再未生育,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3.虽有两个符合计划内生育的孩子,但其中一个死亡,另一个在16周岁以内的。
4.丧偶后,仅有一个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的。
5.离婚后,婚前唯一一个孩子由自己抚养,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6.再婚后的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一方带来的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且没有再生育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符合申领规定:
1.孩子留在国内某市,父母亲均在国外的。
2.未婚生育之后永不再结婚的。
3.单身人士(包括离婚)收养孩子的。
4.夫妻双方原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各自抚养一个。而后两者复婚或与未生育过的人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应发给父母而非独生子女本人。
2.《独生子女证》的申领以自愿为原则,非自愿提出申请者不能领证。
3.没有户口的独生子女不能领证。
4.必须先有《生殖健康服务证》才能领证,如果没有需补办后领证。
5.超过16周岁的独生子女,如果自愿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但需注明“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证办理材料
1.一般情况:
户籍证明(夫妻和子女)、结婚证明、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原件及复印件(附带环B超结果证明书)、一家三口2寸照片。
2.离婚、丧偶、再婚情况:
户籍证明(一方和子女)、离婚证明(离婚情况)、丧偶证明(丧偶情况)、结婚证明(再婚情况)。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本市户口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一般程序
(1)女方去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待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到女方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
(3)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一旦符合条件,即可发放《独生子女证》。
注:无单位的情况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
2.丧偶&离婚情况下的办理程序
(1)到一方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待一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到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
(3)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一旦符合条件,即可发放《独生子女证》。
注:无单位的情况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
3.特殊情况办理程序
当夫妻双方户口在本市,而子女户口在外地时,需要子女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本村户口”办理。
独生子女证补办
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补证申请书;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证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和丢证原因;
(四)已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
1.再婚后没有再生育和收养孩子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优惠待遇。
2.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拿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领取。但是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后,配偶也有一个孩子,则不能再领取独生子女费。
2022年最新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2022年独生子女补贴有什么新政策吗
2022年最新独生子女补贴政策?2022年独生子女补贴有什么新政策吗?时至今日,我国虽然规定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但在2021年8月20日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已经实施,这意味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这也成为新时期我国计划生育最重要的内容。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虽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子女,但也可以看作是我国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人口和生育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保障措施。自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务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根据国家控制人口的需要,中国近年来对该法进行了两次修订。
2001年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生二胎。生二胎政策没有完全放开;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促进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以法律的形式正式固定下来。
2022年最新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这也是该法的第二次修改,正式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子女列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两次修改,从过去的建议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改为建议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现在从立法到现在用了20年。虽然可以生三个孩子,但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时期,对于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的奖励政策并没有改变,还是要按照当时的政策执行。
虽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过两次修改,但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时,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有四层含义。
第一,激励政策的主体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是奖励政策实施的单位负责;没有单位的,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的街道或者乡镇、村、社区负责实施;3.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者死亡的,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国家层面的规定比较宏观,这是一个大原则。具体实施政策由县级人民政府、乡镇、街道或其所在单位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很多地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每年都不会有新政策,2022年也不会有新政策。很多政策都有一定的延续性,只要地方政府没有宣布原政策无效,就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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