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怀孕之后的十二个星期以内,应该进行第一次孕期检查。此后,怀孕的中期:健康的孕妇要每四个星期进行一次检查时间点分别是,第十六周、第二十周、第二十四周、第二十八周。孕晚期是二十八到三十六周:每两个星期检查一次,孕三十六周以后个星期检查一次。
建议
在医师指导下,进行科学规范的检查,可以了解胎儿是否健康,及早发现妊娠并发症,发现孕妇身体疾病,孕妇通过全面的产前检查,预测分娩时有无困难等方面起到重大作用。此外若孕妇有特殊情况,应适当调整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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