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会有好朋友不明白结婚登记需要什么?因此下面我来梳理材料,与你一起公布结婚登记需要什么办理手续和原材料?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办理手续和原材料
1.国内住户。
(一)自己长住户口本、合理第二代身份证。
(2)自己无配偶,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关联的签名申明。
2.服役战士。
(一)自己合理第二代身份证、合理军人证和军队发售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2)自己无配偶,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关联的签名申明。
3、香港居民。
(一)澳港住户相处国内许可证书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中国香港第二代身份证。
(3)中国香港委托公证人公正的自己无配偶,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关联的申明。
4、台湾住户。
(一)澳港住户相处国内许可证书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台湾第二代身份证。
(3)台湾公正组织公正的自己无配偶,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关联的申明。
5.中国台湾住户。
(一)中国台湾住户往来内地的许可证书或其它合理旅行证。
(2)自己住在台湾省的有效身份证件。
(3)中国台湾公正组织公正的自己无配偶,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关联的申明。
6、侨民。
(1)自己的合理护照签证。
(2)定居国公正组织或有权利组织发售的,经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验证的自己无配偶,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关联的证明文件,或是由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发售的自己无配偶,与另一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旁系血亲关联的证明文件。
7、老外。
(一)自己的合理护照签证和其它合理的国际性旅游证明文件。
(2)隶属我国公正组织或有权利组织发售的,由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验证或是所在国驻华使馆使(领)馆验证的自己无配偶的证明文件,或是隶属国驻华使馆使(领)馆发售的自己无配偶的证明文件。
二,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
第36条结婚登记员审理结婚登记申请办理,务必遵循下列程序流程
(一)了解当事人的完婚意向
(二)查验本标准第29条至第35条要求的相对应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自行完婚的彼此分别填好《结婚登记申请报告》的《结婚登记申请书》中的申请者栏的签字务必在申请者眼前进行并按指纹识别
(四)当事人当场转述声明书格式具体内容,结婚登记员监管承诺人,在誓言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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