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离异时,财产分割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所以一定要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一,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房地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房地产变更登记前取消赠与,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地产,即使结婚多年,如果房地产没有户籍,赠与方也可以取消赠与,离婚时的房地产属于赠与方,不分割。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财产权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的,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只给自己子女一方赠与,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时,结婚一方的父母出资买房,财产权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的是自己孩子的赠与,与婚姻关系保存期间的对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妇的个人财产不分割。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财产权以一方子女的名义登记的,房地产可以认定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财产权以哪个名义登记,离婚时都会按出资份额分割。
4.《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地产登记为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义,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归属于财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财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金额及其相应的财产附加价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财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这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偿还,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住宅改革的房屋,财产权以一方父母的名义登记,离婚时另一方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以共同财产父母的名义购房,财产权以一方父母的名义登记的,家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根据出资情况计算债权偿还出资额。
6.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属于特殊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只能认定该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房屋产权分割的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对于中国婚姻的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21条,只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无法协商的,人民法院不适合判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由双方使用。但应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婚前,夫妻一方已经付了房款,那么这房子一定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第二,婚后偿还房屋的抵押贷款由双方共同支付,抵押贷款由双方共同支付。
中国婚姻法2021新婚姻法,有什么最新规定
对于中国婚姻法你知道多少呢?我国是一个讲法的国家,对于人们的婚姻也有一定的法律条款,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中国婚姻法2021新婚姻法!
一,中国婚姻法2021新婚姻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八百一十八条婚姻家庭引起的民事关系适用于本编。
第八百一十九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百二十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产。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第八百二十一条夫妻应当相互忠诚和尊重;家庭成员。
我们应该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八百二十二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和孙子女是近亲属。
共同生活的公婆、公婆、媳妇、女婿被视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是家庭成员。
第二章结婚。
第八百二十三条男女双方应当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他人或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八百二十四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第八百二十五条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第八百二十六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登记结婚。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八百二十七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八百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四)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
第八百二十九条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行恢复。
自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八百三十条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八百三十一条在中国婚姻法中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无过错方照顾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中国婚姻法2021新婚姻法,新婚姻法彩礼装修房子
房子和彩礼问题,一直都是我国议论比较多的话题,但是这类问题在中国婚姻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呢?现在就一起了解中国婚姻法2021新婚姻法,新婚姻法彩礼装修房子!
一,中国婚姻法2021新婚姻法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外,继承或受赠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同等的处置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一方可使用的生活用品;
5.应归一方的其他财产。
二、首付款离婚后由谁承担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价、共同还贷金额所占比例等因素,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补偿。
变更: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屋是个人财产,非共有财产。
如今房地产整体仍呈上升趋势,所以离婚时要谈到补偿问题,但如果将来房屋贬值,离婚时,配偶一方是否也要承担损失的部分?
关于这一问题,有律师议修改为:“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并向银行抵押贷款,不论何时交付房屋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可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按市值计算,离婚时按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部分,离婚时按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部分。
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应当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经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变更:在中国婚姻法中父母一方所购买的房屋由夫妻共同财产转为个人财产。
装饰与买房在新修订的婚姻法中是一样的,享有同等的待遇,随着房屋的升值,其本身的价值也会上升,确保提供装修款的一方不再像以前那样没有法律保障。所以不管是买房子的一方,还是装修的一方,在任何时候都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保证了财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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