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这是很多人都不懂的问题,在我国法律中事实婚姻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又是什么样子的!今天一起看看!
一,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
如果事实婚姻关系确属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话,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处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应遵循下列原则: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应归其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由双方平均分配。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
在1994年2月1日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居住,则属于同居而非婚姻关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有财产的,可按其拥有的比例分割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如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等),应归于私人,无权要求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5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起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新婚姻法规定
并非所有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住在一起的很久的伴侣关系都被法律承认。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事实婚姻,对于这样的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结婚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性和女性是否对配偶互待是事实婚姻和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这是因为,所有非法的性行为,都不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就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又被周围群众认可。即,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在形式上也应有被社会认可的夫妻身份。在形式上,这是事实婚姻与非婚两性关系的重要区别。任何违反法律的两性关系和行为,都是没有夫妻名义的,群众也不承认他们是夫妻。
4、事实婚姻当事人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没有法定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无论有没有举行过婚礼,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都不属于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长期同居算不算
生活中有很多同居很久但是还没领证的伴侣,这样的方式就是事实婚姻,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今天我们必须看看!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到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在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
我们所说的婚姻的实质要件就是男女双方为建立夫妻关系而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双方都已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自愿的婚姻;
3、双方都没有配偶,也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二、事实婚姻应如何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其他简单的同居关系外,人民法院对其他简单的同居关系的确认和解除等纠纷不予受理。由于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但二者的处理结果却迥然不同,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界定事实婚姻关系是一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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