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是什么?离婚造成损害的,可以向受害者申请赔偿,但必须满足法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因此,以下是小编介绍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知识。想知道离婚承诺书怎么写有效?关注妈妈无忧为你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另一种重婚行为表现为,虽然没有结婚登记,但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也构成重婚。离婚纠纷中重婚是严重侵犯配偶权利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对一妻制。重婚责任的调查在《刑法》中被列为自诉罪之一,即只有受害者主动调查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才会接受。在民事活动中,尤其是离婚案件中,重婚责任的调查不是基于重婚罪的调查。2.配偶与他人同居,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同居的行为。这里不列举偶尔隐藏的婚外性行为。也就是说,虽然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甚至最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不能调查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离婚纠纷司法实践中容易引起的争议是什么,如果配偶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可能被视为三个月,如还有更多问题可咨询专业的离婚侓师。
二、婚姻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一对夫妇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即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四种侵权行为。
2、行为过失。如果行为者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无论行为者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都应当认定行为者有过失。受侵犯的夫妻,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一部分,必须无过错,如还有更多问题可咨询专业的离婚侓师。
3、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导致夫妻离婚。这种行为与感情破裂有因果关系,即这种违法行为是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没有这个要求,夫妻之间就没有离婚,也没有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婚姻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的内容,想知道离婚承诺书怎么写有效?关注妈妈无忧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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