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案代理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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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原告雇用律师时,委托的律师往往会向法院提交代理词。其中具体阐明了事件的分析和观点,法官在判决事件时也参考了代理词的内容。下面来看看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案代理词模板的内容!想知道离婚代理词怎么写?关注妈妈无忧为你解答!

  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安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经过法庭前的充分调查和取证,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发表了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法庭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法庭调查已经发现,虽然双方的婚姻关系持续了六年多,但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夫妻关系。因为性格不同,婚前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互不信任,沟通困难,所以原告在婚后不到三个月就坚定了离婚的想法。2007年8月,原告开始与被告分居,同年底离家出走。夫妻关系越来越疏远,感情越来越淡漠。为了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多次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向被告提出离婚要求。结果,双方不能很好地谈判,而是互相揭露,恶语相向。我们认为婚姻的维系取决于夫妻双方基于信任和责任建立的深厚感情,而不是结婚证。虽然合法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但法律无法保护婚姻的幸福。如果继续勉强维持这段名副实的婚姻,对被告来说不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

  事实证明,原告对被告没有感情和信任。双方分居近五年,夫妻关系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作为夫妻关系破裂的依据之一,规定如果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原告爱女至深,不想让她幼小的心灵过早遭受重创。原告现在不惜诉讼离婚,真的忍受不了婚姻的不幸。

  二、被告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矛盾,是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因素。

  原被告夫妻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告心胸狭隘,无法善待原告的家人。在北京期间,原告大姐对她的言行斤斤计较,即使为她买了早饭忘了说谢谢,被告也会耿耿于怀。被告人曾经买过一瓶花粉和一瓶保养品,两瓶合计十元,因为看到被告喝了一次后就扔在一边再也没有动过,原告把该放半年多的保养品(不知是否过期)给他的大姐喝。不要被告竟说没有得到她的同意,即使扔了也不能转给别人。

  在原告看书的时候,姐姐给了自己很多帮助。当他的家庭遭遇坎坷时,作为胞弟给她一点应有的帮助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被告对此总是横加指责,百般阻挠。更为突出的是,当孩子还没有满月时,被告就让他的母亲出面,当着原告的母亲和大姐的面,要求原告把大姐赶出去,否则就要和原告离婚。原告大姐搬走后,原告和被告曾和好过一次,双方都承诺不计前嫌,重新开始,但不到四个月,又因被告的狭隘自私而彻底分居。我们国家《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该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家庭成员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维持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被告冷酷无情的自私性格,与原告产生了根本性的分歧。虽然原被告双方都拿到了结婚证,但双方在性格道德、家庭观念、婚姻责任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

  三、女儿由被告抚养更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

  尽管原被告诉讼离婚,感情已经不复存在,但无辜的孩子不应该成为父母婚姻不幸的牺牲品。身为父亲,原告与女儿关系密切,感情深厚,不舍与她分开,原告愿意从内心养育女儿,原告提供的证据表面上,在夫妻分居期间,原告也履行了养育子女的义务。但是,原告的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而且经常因为工作需要而出差。而且女儿一直跟随被告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一切都由被告照顾。从有利子女成长的角度来看,原告认为,女儿是由母亲的被告直接抚养,更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原被告夫妇的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请贵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被告抚养,维护原告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上述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代理:xxx。

  201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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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原告代理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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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多离婚案件中,原告聘请的律师会做一个代理词来表明原告的态度。如何写离婚纠纷原告的代理词?下面来看看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原告代理词范文的内容!

  审判长和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何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陈x离婚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参加本案的审判调查,本代理人结合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现依法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应该允许离婚。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夫妻关系来维持,而不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持。法律不能保证幸福关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关系。因为婚前对男方的性格、家庭成长环境、生活习惯、生活能力了解不够,婚后生活中一旦发生矛盾,男方就会偏激、固执、对错,导致原告长期遭受精神和心理折磨。原告于2010年8月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由于对方口头上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通过双方沟通解决问题,判决不允许离婚。但事实上,在第一次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已经开始分居。原告通常带孩子出去租房子。原告父母帮原告照顾孩子,只有周末男方接孩子一天。近两年来,男方没有做任何改善,双方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沟通和交流。他们的关系已经开始分居。他们只能在外面继续强调自己的意愿和家庭生活。他们的父母帮助原告照顾孩子,只有周末男方接孩子,只有一天。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男方没有做任何改善。双方根本无法改善。想知道离婚代理词怎么写?关注妈妈无忧为你解答!

  二、关于婚生子女的抚养和抚养费负担。

  1.原告想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情况,本代理人认为,子女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一是儿童出生至今5年间,一直是原告及其父母共同生活,并就近就读军区联勤部幼儿园,离原告租房的地方很近,这对儿童的学习非常方便。儿童平时的教育、生活都是由原告精心照顾,原告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生活自理能力,思想健康,性格开朗,注重与儿童的沟通与交流,能多方面启发和教育儿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另一方面,被告、性格偏激、受家庭成长环境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性格上,不利于儿童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健康的生活状况。儿童不仅是父母的希望,更是祖国的希望,如果儿童生活不健康的成长环境熏陶教育成偏激的思维方式,那么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

  二是原告作为女性也会奔向40岁,在生理上不太可能再生孩子,所以原告抚养孩子的生活环境更稳定;而被告男方的年龄正值生理黄金时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再生孩子;

  第三,原告的父母都是退休干部,身体健康,为人正直,家庭环境稳定宽松,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帮着照顾孩子,孩子对外公外婆的感情也很深;而被告的母亲已经70多岁了,到了需要别人照顾她的年龄,同时终日吃斋念佛,迷信思想根深蒂固,行为极端,根本不适合带孩子。

  2.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是合理的。

  一是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原告在审判中也表示自己是IT项目经理,月薪超过万元,现在要求每月支付1500元已经是最低标准了。广州市是一个高成本消费的城市,儿童的生活学习教育离不开物质支持。为儿童的未来,儿童的经济保障应明确而充裕。

  二是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支付。因此,请法院命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满18岁。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广州市中山大道南黄埔大道北广氮花圈西南骏景花园南XXXXX花圈西南骏景花园南XXXXXX房,是双方婚后购买的共同财产。审判期间,双方均承认房屋价值约16000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2240000元,加上欠款后贷款28万元。原告该房产更适合向原告作出判决,由原告在扣除余下房贷后补偿一半于被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确认哪一方获得房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考虑到双方的住房状况。一般而言,应照顾无处可住的一方;(2)照顾养育子女的一方;(3)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照顾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的一方;(5)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原告老家系四川,在广州没有其他房产,离婚后没有独立住房,属困难的一方;(2)照顾养育子女方;(3)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照顾无过失的一方,照顾无过失的一方。

  综上所述,原告的申诉不仅有事实依据,还有法律依据,应当依法得到支持。因此,希望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申诉。

  上述代理意见,望合议庭充分考虑!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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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代理词,女方起诉离婚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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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是生活中的一件重要事,但一旦结婚破裂,双方的感情确实无法挽回,又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如何提出离婚诉讼是一项需要我们认真学习的任务,作为女方,起诉离婚代理该怎么写?要写些什么呢?下面来看看离婚案件代理词,女方起诉离婚代理词的内容!

  尊敬的审判长:

  XX法律服务所接受原告吴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参加本案审判调查,本代理人结合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依法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有关要求原、被告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原被告双方于XX年底相互认识,于XX年X月X日向XX民政局登记结婚。

  一、婚前夫妻缺乏了解,草率结婚。

  在内向型女性中,原告不太能与社会打交道。这类社会阅历单纯,社交范围狭窄,注定了原告在选择对象、谈婚论嫁方面处于劣势。反之,原告年长3岁,应该说社会阅历丰富,也经历过几次恋爱。和现实相比,总是有些不同。尤其是彼此的性格、兴趣一时缺乏深刻的了解。此外,恋爱时间不长,彼此的缺点未必能如此彻底。特别是原告作为一个年长的女孩,首先对爱情有太多的憧憬和幻想,希望自己的如意郎君是一生依赖的白马王子,对被告的苦苦追求,认为被告既然是一个坚持不懈地努力争取幸福的人,放下曾经的是非,应该更懂得并在未来的生活中做到珍惜、爱护和关心,能给原告更多的照顾、宽容和理解;第二,生怕父母为自己担心和担心,有意回避被告的一些不利因素,比如被告的年龄。想知道离婚代理词怎么写?关注妈妈无忧为你解答!

  二、婚后没有建立夫妻关系,很难共同生活。

  为了经营好这个家庭,原告对被告的不利因素给予了容忍,对被告更加体贴和关心,而被告在婚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对待原告,彼此的缺点也逐渐显露出来。在婚后的生活中,被告表现出的性格和态度让原告觉得自己在短时间内变了一个人。他们缺乏沟通和交流,在生活中,在情感上,在与人的处事上,在遇到重大事项时不告知,反映出对原告的不尊重。遇到不顺其意,就是几个月不说一句话,采取家庭冷暴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为区分界限。判断夫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关系现状、离婚原因、夫妻关系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婚前离婚后离婚案件的规定和谐可能性,对夫妻关系的规定和离婚后离婚后离婚后离婚案件进行分析。

  综上所述,原告的申诉不仅有事实依据,还有法律依据,应当依法得到支持。因此,希望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申诉。

  以上代理意见,供参考。

  代理人: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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