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个家庭来说,生育后代都是很重要的,也是每个家庭未来希望,过去几十年计划生育只允许生一胎,现在三胎政策已经开放,那么像苗族、满族、壮族等少数民族生三胎有什么新政策?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一下吧!
三胎政策已经实行
少数民族三胎政策
一般来说,少数民族地区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五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分别是以下几种情况。
少数民族有特定的三胎政策
六种情形如下
- 1、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
- 2、夫妻双方是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
- 3、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
- 4、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
- 5、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 其中双方均为边境居民的地区包括黑龙江省的漠河、塔河、呼玛、黑河市爱辉区、孙吴、逊克、嘉荫、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饶河、虎林、密山、鸡东、穆棱、东宁、绥芬河共计18个边境县,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可以在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生第三个。
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三胎政策规定
一个民族的人口增长,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缺一不可,少数民族因为总人口比较少,所以国家对少数民族生孩子是有一些优惠政策的,下面就是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区的规定。
少数民族三胎政策规定
1、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
- 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生育2个孩子;一些山区县的少数民族农民可以生育3个孩子。
2、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
- 夫妻双方为瑶、苗、侗、仡佬、毛南、回、京、彝、水、仫佬等一千万以下人口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但生育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周年。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
- 城镇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只准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4、内蒙古自治区规定
- 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非城镇户籍的蒙古族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一对夫妻只可生育两个子女,不准生育第三胎。
总之,上面就是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三胎政策规定,在我国的全面三胎政策没有完全开放之前,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政策规定的就可以生三胎,现在生三胎已经没有限制了。
关于少数民族三胎政策的相关问题释疑
少数民族生三胎要罚款吗?
少数民族生三胎要不要罚款看情况,有些少数民族可以生三个孩子,这样就不会罚款,有些少数民族只可以生两个孩子,如果超生就会征收社会抚养费。
少数民族三胎政策的大致原则是什么?
少数民族通常都可生育2个孩子;有特殊情况的少数民族农牧民,经过批准多生育1个孩子,对总人口很少的民族不限定生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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