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不建议孩子去封闭式管理的私立学校?我孩子今年小学毕业就要上初中了。我准备送她去邻市一个封闭的私立学校,因为听说那个学校的老师挺好的,管理很严格,学生很听话,最重要的是升学率很高。但是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很多人都说不要把孩子送到封闭式管理的私立学校。为什么?
不建议孩子上私立学校主要是因为它的封闭式管理对孩子的成长弊大于利。私立学校封闭的环境让孩子远离父母,缺少父母的关心和陪伴,远离社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除了封闭式管理,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还有很多区别。如果有条件,尽量选择公立学校。
私立学校可能会限制孩子的发展。
有些家长会纠结孩子上私立学校好还是上公立学校好,但目前大多数家长更愿意让孩子上公立学校,因为私立学校有以下缺点:
1.管理严格:有些学校为了取得好成绩,对学生的管理过于严格,学生很累,也限制了孩子其他方面的发展;
2.师资差:大部分私立学校在福利待遇上不如公立学校,吸引不到优秀的老师。学生再努力,也会事半功倍;
3.质量参差不齐:私立贵族学校更好,当然费用更高,一些教学质量差的私立学校可能家长难以分辨;
4.费用高:上私立学校的费用可能是公立学校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一般家庭难以负担;
5.师资不固定:一些私立学校经常换老师,孩子可能一习惯一个老师就要换老师,对孩子学习不好。
1上公立学校的好处是学费比较低,要交的钱比较少,普通家庭还是能负担得起的。私立学校一般学费都很高,不同类型的私立学校学费也相对不同。一般来说,私立学校的学费都是几千到几万。另外,昂贵的私立学校学费从几十万到几十万不等,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
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最明显的区别是资金来源的不同。公立学校由国家出资,私立学校由个人或企业出资,所以私立学校财力相对较强。但总的来说,私立学校比较难录取。私立学校会通过入学考试进行筛选,包括笔试和面试,然后根据学生的成绩进行选拔。公立学校的录取方式比较简单,按照规定的方式报名即可。
私立学校为了利润最大化,往往以硬件和名字、漂亮的建筑和氛围作为噱头。他们往往打着“XXX大学附属学校”的标签,标榜自己的教学成果,其实这是一个陷阱。很多孩子因为成绩达不到顶尖标准而望而却步。事实是,如果有一群好学生,即使是普通老师也能教好他们。
为什么很多人不建议孩子去封闭式管理的私立学校?这些都是私立学校的缺点。一般来说,建议孩子上公立学校。但其实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各有利弊。家长需要理性判断。如果有更好的私立学校,他们也可以考虑。
本命年结婚好吗,为什么很多人不敢结婚
本命年结婚好吗?大家都知道,本命年大多都有一些奇怪的事情发生,大部分都是对自己不好,这也是本命年犯太岁的说法。所以本命年结婚好不好?如果是要选择在本命年结婚,风险系数也比较大,先不说别的,是结婚中的许多事情,已经让人费力不讨好了,如果不考虑点差,相信问题会越来越多,不仅对结婚时有影响,甚至还会涉及到婚后的生活。所以,周易上面会有建议,最好不要在本命年内结婚,以减少不顺或冲突。
而根据周易以上,对天干地支的解释,尤其是龙、马、鸡、猪四属相,最不适合在本命年结婚。所以,本命年结婚好吗?上述四种属相如果选择在本命年结婚,诸事不宜,且会降而不下,那就不该结婚了,婚后生活中的属相,更不能顺从。而且久而久之,怕是最后也只能走离婚之路了。
若非要在本命年结婚,也未尝不可,毕竟本命年有一年的时间,总能算出一个比较合适的日子是可以结婚的,那在本命年里结婚,不但可以避免本命年的事,而且还有助于有别的方面的发展,使家庭和事业更上一层楼,并非不可能。
除了这些,其它八种属相也可以在本命年结婚。假如两人感情很稳定,且相知相守,在本命年就做好了结婚的打算,也并非不可。归根结底,有了良好的感情基础,就算还有别的问题,也不会轻易分开。但是,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要提前决定,不要在任何一个月或天内就去结婚。总而言之,本命年结婚好不好?现在结婚并不像以前想的那么多,只要是真心相爱,有了结婚的想法,什么时候结婚都可以。反之,如果感情不够深,即使换个时间结婚,也不能保证一辈子都会过。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其实很多人不懂
一方婚前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拥有,但是对于新婚姻法规定房子也是这样吗?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今新婚姻法中婚前财产规定的出台,对离婚财产分配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新婚姻法规定:“除书面约定外,夫妻一方所取得的婚前财产均归夫妻双方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房产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第十九条一方以共同财产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当事人不能就房屋的价值和归属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按下列情况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按市价对房屋进行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第21条房屋离婚时,双方对房屋未取得所有权或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5.对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6.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
7.一方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对于新婚姻法规定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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