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放宽城市定居条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就业等可以完成定居,这无疑为新生儿落户提供了便利。一起来看看南宁新生儿落户最新政策。
根据南宁市公安管理局户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新生儿户籍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申报,监护人或家长应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地区办理。逾期登记的,需提供额外的亲子鉴定。实施这一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绑架和贩卖儿童,但这些规定仍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偏远农村地区,通常没有家庭生育记录,家庭条件难以进行亲子鉴定的,当地警察局可以访问调查生育情况。在其他情况下,需要提供专业机构认证的亲子鉴定证书,因此想要在南宁定居的父母必须注意。加班不仅过程麻烦,还涉及审批等问题。
此外,新生儿出生登记还将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需要分情况讨论: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常住户口婴儿,按正常程序登记;
2.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家庭户口,婴儿必须家庭一方登记常住户口;
3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地户口,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4.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婴儿可自愿随母亲或随父亲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南宁新生儿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家长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计划生育部颁发的生育服务证;
4.现役军人,必须由部队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证明。
办理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户政科填写相关表格;
2.户籍人员受理后,通过初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条件;
3.通过考试后,将信息输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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