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妈妈无忧网

家庭暴力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家庭暴力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如今离婚率逐年上升,离婚理由也越来越多,例如:夫妻感情不和,夫妻双方出现第三者,家庭暴力等。在这些人中,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现象更为严重。那家庭暴力离婚的财产该如何分配呢?在这方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家庭暴力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在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应参照无过错方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法》规定,有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构成过错。“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是指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过错方应承担无过错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家暴离婚补偿法律规定

  新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均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作出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四种可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三)发生家庭暴力;(四)家庭成员被虐待或遗弃。

  第二十八条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依据是司法解释。

  物质性损害赔偿,是指因行为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加害方对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予以法律补偿。就离婚诉讼而言,因过分(仅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律情况)的行为给受害人一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过错方应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例如,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而产生的医疗、护理、交通等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加害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依法应当赔偿的精神损害。对于因一方过错导致的离婚,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有物质方面的损害,也有精神方面的损害。这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基础是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侵犯公共利益、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德,受害人因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同时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的确定也作了原则上的规定,无过错方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注意无过错方与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非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在离婚中不能将无过错方与子女的部分财产一视同仁,而是应予以补偿。由于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在离婚时无过错一方遭受损害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的赔偿。想知道离婚疯暴-男人家暴离婚孩子会判给谁的内容吗?关注妈妈无忧为你分享!

  就离婚诉讼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言,无论是谁提出的,还是如何提出的,《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

  婚姻家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为无过错方。由于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当然有权就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而要求赔偿。《刑法》第199条规定,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很明显,由于第三人并非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若无过错方起诉第三人,则应是另一法律关系,而非离婚纠纷。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与离婚诉讼同步进行。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依据本条规定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是被告的离婚诉讼的一方,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应根据该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一年内单独起诉。没有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一审对被告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二审对被告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一年内另行起诉。可以看出,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请求的程序非常严格。与此同时,对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所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律上也将不予支持。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新民法典怎么认定家暴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新民法典怎么认定家暴

  在当今社会,保护女性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绝对不允许在家庭当中产生暴力!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新民法典怎么认定家暴!

  一,新民法典怎么认定家暴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民法通则》中有关家暴的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机构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经常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6.如院判决不能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经济控制构成家暴吗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经济控制构成家暴吗

  为了保护人的身心健康,我国对于家庭暴力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款,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经济控制构成家暴吗!

  一,经济控制构成家暴吗

  在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里面,财政控制就是家庭暴力。我们的法律规定家庭暴力的类型有:人身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家暴是指作用于受害人的身体或精神,使受害人感到身心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

  关于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三条。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和学术界公认的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分为四类:人身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

  1.人身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等使其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者强迫受害者以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使受伤害的人性器官等性侵害行为;

  4.经济控制是指受害者为了控制受害者而破坏受害者的自尊、自信和自我价值感,通过严格控制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破坏受害者的自尊、自信和自我价值。

推荐阅读:

  1.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新民法典怎么认定家暴
  2.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经济控制构成家暴吗
  3.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打了一个耳光算家暴吗
  4.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5.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家暴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特别声明:本站所有内容不能用作临床诊断及用药依据,不可替代医生的诊疗意见。本站不提供用药建议,服用何种药物请严格遵守医嘱

本文链接:https://www.mama51.net/shenghuo/qinggan/16994069971092363.html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