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男女双方离婚房产如何过户?夫妻双方结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地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房地产的分割比较特殊,一般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如果遇到上述情况,男女双方离婚房产如何过户呢?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1、婚前取得产权证。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支付了所有的房费,取得了房地产证明书,这所房子确实是结婚前的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
还是属于一方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虽然产权证是物权证书,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后获得产权证的房子应该是婚后财产。关键是看投资情况。夫妻双方婚前是否支付了所有房价,婚前是否取得了房屋权利。
二、房屋首付由男性支付,婚后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首付证据由男性出资,可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妇的共同财产。房地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婚姻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义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结婚后共同偿还支付的金额及其相应财产的附加价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想知道离婚房产纠纷,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处理?更多情感问题关注妈妈无忧!
三、男女双方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1、协商离婚的,离婚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办理手续
(1)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
(2)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未能就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没有离婚证书的诉讼离婚。因此,如何转让离婚财产的所有权需要以下材料:
(1)有效的法院判决和复印件;
(2)判决中明确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申请登记财产所有权证书;
(3)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4)房产证。
3、离婚房地产经纪人首先需要离婚房地产分析,离婚房地产分析是离婚房地产经纪人免除权利税的证明。如果不是离婚分配的房地产,房地产经纪人需要缴纳权利税。办理离婚房地产分析手续后,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地产户口手续,具体户口流程如下
(1)协商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人在公证处进行生育公证,有离婚判决书的话不需要进行公证
(2)到交易中心进行转绘;
(3)到房屋委员会申请免征契税;
(4)办理财产分析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
(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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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最新婚姻法房产离婚分配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最新婚姻法房产离婚分配是什么?伴随着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一些不良现象得到了解决,也增加了不少难题。很多朋友对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司法解释的新规定不太了解,常常会问:新民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何分割?本文中,小编就新婚姻法律中离婚财产分割中房屋分割的新规定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许多人都很关心,在民法典出台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有没有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六条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所得,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房赠予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中婚内房产赠与的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给另一方或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该赠与,另一方请求判决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民法典》【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的赠与。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禁止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那就是,未过户的赠与属于无效的赠与,所谓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是想和你结婚。不需要过户,只要你想什么时候回去就可以了。所以,有人要赠与房产,先过户。
三、夫妻一方出资购买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婚姻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本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理(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仅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一方父母出资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情形,即使房屋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也属于离婚时一方个人财产,不应在离婚时分割。
四、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718条夫妻一方婚前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不动产登记在首期款支付人名下,离婚时,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登记机关裁决,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机关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想知道离婚房产纠纷,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处理?更多情感问题关注妈妈无忧!
五、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按揭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有其特殊性。由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因此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房屋产权分割而言,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是平等的。按照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当事人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并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谁使用。
前款规定的房屋,当事人对该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单独起诉。但是应该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一是结婚前,夫妻一方已经支付了房款,那么这所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由夫妻一方出资购买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出资金额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
2、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另一方不同意支付有关的医疗费。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向银行贷款是买房的主要方式,通称贷款买房,贷款买房需要偿还贷款,但房子还在贷款期间,夫妻感情破裂可能离婚,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分?以下是小编为读者解答的知识。
一、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此外,住房贷款离婚时,男女双方协商分割,有争议的法院不直接作出判决,而是根据情况决定使用者。
离婚时双方对未取得所有权或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不能协商的,人民法院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对前项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办?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财产权以出资人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财产权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的,可以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处理。想知道离婚房产纠纷,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处理?更多情感问题关注妈妈无忧!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以非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的,除非双方能提供父母出资时的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出资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一般认定赠与双方,房地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在实践中,另一种情况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名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分割财产时,一方突然提出借书,表明父母出资为借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据上有双方的签名,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据是购房时形成的真实贷款行为,则应当作为贷款处理。但如果没有上述证据,只有一方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借据不能证明其写作时间,也不能排除赠与的推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双方协商处理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失者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必须依法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偿还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共同财产不足偿还或者财产各自所有的,双方协商偿还的协议不成立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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