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和独生子女护理假是2021年新出的两个假期,虽然都不是国家立法规定的假期,但也是地方政策写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假期,所以用人单位也是必须要执行的,那么育儿假可以接在产假后吗?工资怎么计算?
一、育儿假可以接在产假后吗?
育儿假是可以接在产假后直接休的,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的,子女在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十天的育儿假,当然每个地区政策不一样,育儿假的天数也是不同的。
北京市育儿假为5个工作日,重庆市育儿假如果单位批准的话,可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后直接休到子女满一周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之前每年各累计休5-10天的育儿假。
而黑龙江、河南省、湖南省、海南省等地的育儿假均是十天,其实大部分地区的育儿假都是十天左右,育儿假是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一直到下一个生日为一年,在这一年内可以随时休十天育儿假,但是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具体的休假方法和时间。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育儿假可以直接在产假后接着休,也可以在其他时候休,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批次休完,这些都是比较灵活的,但是宗旨就是一定要提前申请,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需要考虑工作安排的事情。
二、育儿假工资怎么算?
在条例中规定,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要视员工为正常出勤,工资和绩效奖金按照正常标准发放,如果育儿假是在产假后接着休,育儿假也不可以算作产假的一部分,产假期间的工资或者生育津贴只能是产假期间的,而育儿假期间的不能参与进去。
这点大家一定要注意,另外就是育儿假的其他一些规定大家也要掌握清楚,避免错失掉育儿假,育儿假一般是个人主动申请的,如果个人不主动申请,用人单位视为员工主动放弃育儿假。
还有就是育儿假仅限于当年,是不可以累积到下一年的,当然,这个年不是自然年,而是以子女的生日为界定的,比如父母在子女即将满三周岁之前没有将育儿假休完,即使当年还没有到12月31日,只要超过了子女三岁的生日那天,育儿假就自动作废了,不可以累计到明年一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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