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房子已成为三大结婚要素之一,在结婚前,许多年轻人拼命地工作买房子,一个人买房也好,共同买房也好,只要结了婚,房子就有了新的定义,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按照规定,新婚姻法房产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一方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双方不能就房屋的价值和归属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价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离婚时双方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在当事人按照规定获得全部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
二,新婚姻法房产具体分割
1、根据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有明确规定,如果夫妻中一人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子所产生的增值部分,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一般不能分割。
2、根据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是针对婚前还是夫妻存在婚姻关系期间,其中一方将该房产赠与另一方,但尚未过户,赠与行为可以被撤销。简而言之,只要所购房产没有转让赠与,基本上就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所以不管房子是不是给你的,只要法律上没有过户,它就不是你的。
3、根据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子女结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人的名字是出钱方孩子的名,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只为子女出嫁,则一方的父母出钱给子女买不动产。并且这种情况下的赠与通常在夫妻离婚时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怎么处理,房产加名无效吗
房子归属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新婚姻法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呢?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怎么处理!
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怎么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无任何约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不分割的。如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在夫妻关系成立之前所取得的,一般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第18条《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8条规定,对于新婚姻法婚前财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一方将拥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可使用的生活用品;
5.应归一方的其他财产。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对于房产怎么分配
自新婚姻法颁布以来,一直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反响。所以很多的朋友就想了解,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今天就与小编一起看看新婚姻法房产是怎么样的!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第4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原因且不损害人民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出售、损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
(二)一方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5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除滋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6条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房地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房地产变更登记前取消赠与,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7条婚后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财产权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房产中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财产权以一方子女的名义登记的,房地产可以认定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支付人名义,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结婚后共同偿还支付的金额及其相应财产的附加价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住房改革的房屋,财产权以一方父母的名义登记,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13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未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四条夫妻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当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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