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孩政策细则出台 准生证取消/产假增加30天

浙江二孩政策细则出台 准生证取消/产假增加30天

【浙江二孩实施细则出台】

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通过当天起施行。这意味着,浙江的二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了。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条例规定生育,但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今后,在浙江符合下列情形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