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许多离婚案在生活中掀起“房产保卫战”。在这种情况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
一,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
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的共同财产;不同之处在于,如果你没有领证,你在法律上不承认夫妻关系,那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而涉及的房屋分割有争议,则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以后还需要离婚,那就需要到公权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来处理,房屋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次,如果房子只写上对方的名字,而且你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没有领取贷款,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你支付的部分还款;如果你拿了,这里要看是在房产证领取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所支付的还款部分;如果是,房子是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分财产。
简而言之,就是在领取房产证之前取得的房产证只有一方签字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在取得房产证后,不管只有一方还是双方签字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分;当然,不管是在领证之前还是后,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签字的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应分;最后,要注意的是,房产证上有他爸爸和他的名字,如果加上你的名字,那就是你们三人共同拥有的。假如离婚了,就不能分割父亲的所有财产。在领证前加上名字可算是买卖(要交营业税和契税,在房产局办理的时候会告诉你),但如果是在证明书后,夫妻间的赠予就不需要支付这些税款。
二,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法律基础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外,继承或受赠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2021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买房时一般都是写夫妻的名字,如果说房产证上还需要加其他名字,一定要看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赶紧跟着小编往下看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吧!
一,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
婚前买房:
1.一是一人出资。
只要婚前个人出资购房,无论房地产证明书是自己的名义还是双方的名义,无论房地产证明书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都被视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二是一人首付。
如果婚前一个人出资首次支付,贷款取得房地产证明书落在自己的名义上,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的话,在实际的纠纷事件中房屋是户主所有,对方共同偿还的附加价值部分用现金补偿。如果婚前首付贷款获得房产证,但由于某种原因落户对方,如果没有特殊公证说明,则按赠与给对方的财务,属于对方私有。
3.双方出资。
无论户主是谁,婚前双方出资购房,在法院同居期间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妇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二,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有房无贷。
1.携带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去住宅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通知处理房地产证明书增加配偶姓名,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提交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给你们号码,然后用号码在相关窗口处理。
3.在房产证上加名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详情如下:80元人工成本、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费。如果20天后顺利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置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诉你一个初始密码,然后可以自己更改。
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的规定
当代人的婚姻生活似乎有时并不那么纯粹。会对一些有利自己的东西进行防伪,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
一,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
在财产所有者的同意下,这个问题可以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具体说明如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房产是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是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和配偶名称是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和房屋登记费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至于收费标准,各地房管部门的求不同。
其次,添加名称程序。如果贷款还清后可以加名字,手续很简单,可以直接去当地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产权证、结婚证。若短期内不打算还款,则先到贷款银行出具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二,关于婚前买房的归属。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全部房款的,属于婚前一方的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财产。
2.夫妻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产权证后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之间没有事先明确约定产权属于其中一方,无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上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人是哪一方,无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无论夫妻双方的出资份额如何,房产都是夫妻双方共有的。
3.一方婚前租赁、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证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这类房屋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对于分割抵押财产,由于继续偿还银行贷款的问题,一方取得财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夫妻双方婚前首付和还款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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